服務熱線
400 672 8906
發布時間:2020-04-10 來源: 養老信息網
4月9日,國家衛健委網站公布了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的《關于印發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防控技術指南的通知》。其中,附件第二十九條單列了養老機構防疫的技術要點;第三十五條列出了老年人的防疫要點。
關于印發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防控技術指南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1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有效防止聚集性疫情的發生,將疫情風險降到最低,推動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我們進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針對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的防控技術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2020年4月8日
以下是從《各類防控技術指南》中摘錄了關于養老機構及老年人相關的防疫指南內容,具體如下:
第二篇 單位篇 二十九、養老機構
(一)低風險地區。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劑等防疫物資儲備,制定應急工作預案,設置應急處置區域,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加強人員培訓。
2.建立健康監測制度,每日對老年人及員工健康狀況進行監測,身體不適時應及時就醫。
3.對進入養老院的人員進行體溫檢測,體溫正常且無發熱、咳嗽、流涕、腹瀉等疑似癥狀的方可進入,并做好出入登記。
4.加強辦公區域和室內公共活動區域通風換氣。如使用集中空調,保證空調運行正常,加大新風量,全空氣系統關閉回風。
5.加強老年人居室通風換氣,氣溫適宜時首選自然通風,分體式空調使用期間需定期清洗消毒。
6.加強辦公區域、食堂、室內公共活動區域等清潔消毒。
7.保持養老院內環境清潔衛生,垃圾做到“日產日清”,清運過程中應采用密閉化運輸。
8.公共衛生間應干凈整潔,配備洗手設施和洗手液。
9.控制探訪人員數量、活動區域和探訪頻次,對探訪人員進行實名登記。
10.完善健康檔案,加強對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癥狀監測,提前規劃好就診醫院、時間、乘坐車輛、出行路線、陪同人員、檢查項目等。
11.工作人員應佩戴口罩,加強手衛生,打噴嚏時用紙巾遮住或肘臂遮擋口鼻。
12.老年人在居室內不需要佩戴口罩。在戶外活動時應隨身備用口罩,與其他人近距離接觸(小于等于1米)時及時佩戴。
13.當發現新冠肺炎病例時,應當及時送定點診療機構救治,并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下,對養老機構內部進行消毒和清洗處理,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隔離觀察。
(二)中、高風險地區。
除上述13項措施外,還應做到以下措施。
14.無病例的養老機構,老年人身體出現不適或疾病發作,養老機構應當及時與老年人和家屬溝通商量,通過電話求助醫療機構、請醫療機構醫生出診、撥打120急救送醫。
15.在醫療機構就診后返回養老機構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員,應當隔離觀察14天,無異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
16.老年人出現發熱、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癥狀時,應當立即實施隔離,并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隔離觀察,及時就醫排查。
17.老年人確診為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的,應當立即送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并對居室、個人物品進行終末消毒,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隔離觀察。
18.新冠肺炎老年人治愈后需返回養老機構的,應當隔離觀察14天,無異常后方可入住。
19.實行封閉管理,不提供堂食,禁止外來人員探視等。
20.符合民政部制定的養老機構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第三篇 人群篇 三十五、老年人
1.倡導老年人養成勤洗手的衛生習慣,并注意洗手后及時涂抹護手霜。
2.不與他人共用毛巾等個人用品。
3.保持正常生活規律,保證充足睡眠,清淡飲食,均衡營養。
4.每天做好健康監測,定時測量體溫、血壓等,出現發熱、咳嗽等可疑癥狀時,應及時就醫。
5.盡量減少外出,不去人員密集或通風不良的場所,避免參加聚會、打牌、下棋、跳廣場舞等聚集性活動。
6.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建議佩戴口罩,盡量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
7.有慢性肺病、心臟病的老年人應在醫生的專業指導下佩戴口罩。
8.患有基礎疾病的老年人需長期服藥時,不可擅自停藥,可定期去附近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醫開藥,或經醫生評估后開長處方,減少就醫開藥次數,就醫時做好自身防護,也可由家屬代取藥物。
9.需要陪護的老年人,陪護人員應注意自身健康。陪護人員要注意減少外出,如果必須外出要做好自身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