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日前發布通知,決定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擴大到全國范圍開展。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即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并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所得將優先用于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以房養老”保險為何遇冷?
早在2014年7月,原保監會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正式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原保監會決定將試點范圍擴大至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廣東省的部分地級市,試點時間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
試點了4年,為何保險版以房
養老在供求端和需求端都遇冷?
險企擔心房價下跌缺乏業務開展信心
對保險公司來說,這個業務涉及房地產、金融、財稅、司法等多個領域,存在許多不確定性,尤其是法律法規尚不健全,政策基礎較為薄弱,業務流程管理和風險管控難度較大,難以盈利。
幸福人壽江蘇分公司以房養老業務的負責人告訴記者,保險公司不積極主要是擔心房價的不穩定。根據產品設定,老人養老金的多少和房屋價值直接掛鉤。房屋評估價格是按照合同約定的,不能更改。不管房價漲還是跌,保險公司都要按照約定的金額給老人發放養老金。如果房價大幅下跌,保險公司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
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傳統觀念難扭轉
需求端方面,投保首先要符合一定條件:老人的年齡要在60周歲至85周歲之間,抵押的房屋必須是老人具有完全產權。其中,不少老人的房子是沒有完全產權的,像是國產房、校產房等。
相比硬性條件,老人不積極主要還是因為將房產留給子女的傳統觀念根深蒂固。在央視發起的一項調查中,絕對不選擇“以房養老”的被調查者比例達到了71%,根據調查結果,10%被調查者的選擇是養兒防老,這部分群體認為“養兒防老比較好,房子可以留給后人”;3%被調查者認為“所有權不完整不好操作”;1%被調查者認為,“子女反對容易引發家庭矛盾”;64%被調查者認為:“收益不劃算,感覺一輩子白辛苦了”。
記者了解到,就目前承保的“以房養老”客戶來看,主要有以下特征:獨居老人占大多數,70歲左右;其次,退休后平均收入普遍不高,屬于急需資金解決養老問題,對于養老金的使用方面,他們也有長遠規劃打算;此外,房屋價值一般在100萬-200萬,大多為唯一住房。
此外還有房價變化的因素,目前很多人還是覺得房價會漲,因此抵押出去總覺得虧。